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 |
记录载体 |
记录场所 |
记录内容 |
记录部门 |
记录人 |
1 |
行政许可 |
接受受理材料 |
音视频监控设备 | 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 | 记录申请人申请,工作服务人员接收、 当场更正、告 知补正、审查受理等环节 | 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 | 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工作 人员 |
2 | 审批结果送达 | 音视频监控设备 | 行政审批大 厅服务窗口 | 记录审批决定送达过程 | 行政审批大厅 服务窗口 | 行政审批大厅 服务窗口 | |
3 |
行政处罚环节 |
现场检查 |
执法记录仪 |
检查场所现场 |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 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 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4 |
调查取证 |
执法记录仪 |
检查场所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 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 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5 |
询问笔录 |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 办公场所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 明询问事项及当事人的权利、询问过程进行全过程记 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6 |
先行登记保存 |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
取证现场 | 对现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 程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7 |
| 陈述、申辩 | 执法记录仪 | 陈述申辩场 所 |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8 |
简易处罚程序 |
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 |
执法现场 | 记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和 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9 |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 现场核查 |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 核查现场 |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10 |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
执法记录仪 |
执法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 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11 | 行政检查环节 |
双随机抽取过程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 随机抽取现场 |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 行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实施监督检查执法机构负责 人及执法人员 |
12 |
送达环节 |
办公场所送达 |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 |
办公场所 |
记录处罚决定、告知单、票据送达等送达过程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13 |
留置送达过程 |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 |
送达现场 |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 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 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14 | 邮寄送达 |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 仪 | 邮寄场所 |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
15 |
公告、送达 |
照相机 |
办公场所 |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 记录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