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恒信动物门诊部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3-07-0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类别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公开范围失信严重程度
郏农(动诊)罚〔2023〕1号罚款郏县恒信动物门诊部未经执业兽医备案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章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裁量标准(2022年版)第1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郏县恒信动物门诊部个体工商户92410425MA9FDKT23R




宋一泽

郏县恒信动物门诊部未经执业兽医备案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1.对宋一泽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对郏县恒新动物门诊罚款一万五千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四十五元整
2.000000 0.014500 
2023/07/052024/07/042026/07/05郏县农业农村局11410425005492155E郏县农业农村局11410425005492155E
11

社会法人行政处罚信息上传模板1(1).xlsx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