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郏县县委办公室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郏办﹝2024﹞11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损害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为加快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执法机构提升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业务本领、优化体制机制、加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和农资市场主体对合法权益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整治范围、时间
整治范围
农业农村局执法机构全体在岗执法人员及参与执法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以及从事、参与公共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整治时间
2024年5月初——2024年7月底。
四、整治重点内容
紧盯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行政执法领域的各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
(一)为民意识不强方面
1.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不找人不办、找了人才办甚至乱办等问题。
2.懒政怠政,对承担的监管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不检查、不监管、不处置,听之任之,甚至放任自流,不能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秩序等问题。
3.不落实或不认真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不积极不深入,在实施执法过程中,以管理者自居,指导少、检查多,甚至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等问题。
4.不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不主动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工作之中,不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增加市场主体和群众违法风险等问题。
5.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造成时间成本浪费等问题。
(二)执法能力不足方面
1.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基本要求、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基本内容掌握不牢,甚至一问三不知等问题。
2.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不能严格规范履行执法责任等问题。
3.不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不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或不严格执行常态化培训要求,导致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
4.不知道本单位、本系统的自由裁量权,或者不知道如何使用而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不规范、危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在行政执法中,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因能力不足而无法解决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方面
1.执法主体错误,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任性执法等问题。
2.不依法组织开展听证活动。
3.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渠道等问题。
4.不依法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或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5.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执法人员使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问题。
6.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问题。
7.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等问题。
8.行政执法频次过高,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检查;或者消极落实监管责任,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没有实现常态长效等问题。
(四)执法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严格,文字记录不客观、不准确,执法记录仪不配备、不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深入、不全面、不履职尽责,甚至不审核或无审核结论等问题。
4.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问题。
5.对于发现案内或案外的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线索,不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移交,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6.实施执法工作,不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审批等问题。
7.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档案管理混乱,甚至出现失密泄密等相关问题。
8.执法服装制度落实不到位。购置执法服装不按规定审批,现有执法服装不按规定报备,服装发放和使用随意性大,为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配备行政执法服装,甚至把发放行政执法服装当福利,为临时人员配备行政执法服装等,以及原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不及时收回执法服装等问题。
9.重点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以及其他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执法纪律作风不严方面
1.“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等不文明执法问题。
2.违反规定便装执法,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主动表明身份等问题。
3.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在岗不在状态,对企业、经营者和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简单强硬、行为散漫,甚至存在暴力执法、过度执法、态度冷漠、简单粗暴,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益低下等问题。
4.不允许群众陈述、申辩,甚至以群众陈述申辩为由加重处罚等不规范行为。
5.舆情风险意识不强,处置失当,放任干群矛盾激化等问题。
6.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以及其他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等问题。
7.其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六)执法不廉洁方面
1.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挂钩,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等问题。
2.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
3.行政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随意性执法、金钱式执法、逐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区别对待、选择性执法;对同一行政相对人的多个违法问题,有选择性地进行调查处理等问题。
4.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纵容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5.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以权谋私、受贿索贿、“吃、拿、卡、要、报”,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24日之前)
1.制定工作方案。对照上级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
3.广泛宣传发动。通过郏县政府网、农业农村局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在办公区域、企业等场所张贴专项整治公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与电话(郏县农业农村局617房间、0375-5161157),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知晓率,持续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24日至7月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实现学习培训全战线、全领域覆盖。在集中学习期内,至少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
2.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采取培训会、研讨会、大讲堂、大练兵、业务测试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参与公共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60学时的在岗培训,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部门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服务型行政执法等相关规定,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3.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学习讨论。至少梳理1件本单位、本系统和全国范围内执法领域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不规范执法案例,以及敏感执法事件和相关的典型案例等,开展以案促改学习剖析工作,围绕整治的6个方面为角度分析问题所在、剖析思想根源,应当吸取哪些教训等,撰写单位和工作人员剖析报告,并按规定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剖析材料。集中学习阶段,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剖析典型案例1次;7月底前至少组织专题研讨会3次。
4.查找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查找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规范执法权限和标准。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是否遗漏执法权限事项,是否存在对现有法定权限不知道、不履行等问题,梳理存在问题,形成清单台账并立即整改。
(2)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对执法人员、执法岗位进行再清查,重点清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未办理执法证、执法人员没有落实编制、有编制却没有配备执法人员、执法领域与执法证登记事项不符、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执法的情况。已取得执法证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立即注销执法证件,其他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纳入深入查摆的问题进行整改。
(3)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召开服务和管理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管理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走访调查,通过线上线下调查问卷等方式,多渠道向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征集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
(4)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围绕6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以及政策执行是否偏差、改革事项是否到位、权力运行是否规范、违法违纪是否存在等方面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对2023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开展自查和剖析,深入查摆存在问题不足,结合上述渠道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整治问题台账,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715办公室)。
(5)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于5月25日前,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23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法案卷目录,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目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底前)
1.认真纠正问题。结合查找问题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条逐件建立台账,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清零,于7月25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71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xfzzfjs@163.com。
2.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及时堵塞风险漏洞,推动构建长效机制。
3.做好总结汇报。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材料,于8月5日前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71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xfzzfjs@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股室(中心、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和优化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相关股室(中心、队)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到专项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补齐能力短板弱项。机关纪委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强化责任追究。
附 件:
郏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郏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铁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延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伟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延亭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薛玉敏 二级主任科员
郭玉周 副主任科员
李友良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卢小鹤 (办公室负责人)
孙国俊 (机关纪委书记)
杨佳佳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韩增强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审查监督股股长)辛淑珍 (投入品管理股股长)
王松豪 (畜牧股股长)
李小鹏 (农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韩运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甘风溪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李勇杰 (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孙朝锋 (种子农药肥料农膜执法中队中队长)
耿云奎 (兽医兽药饲料及动植物检疫执法中队中队长)
陈俊生 (农业机械执法中队、畜禽屠宰渔业执法监管中队中队长)
牛军强 (农产品质量执法中队中队长)
雷少华 (农村宅基地耕地保护执法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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