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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发布日期:2022-01-18
郏县农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
     职权类别:行政征收 
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及有效期办理
环节
责任事项责任
科室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196植物检疫费   《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正版:“第二十一条 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所有需要检疫的单位  郏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1 不收费
计算收费数额按照产值或货值计算收费数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1
开据收据按照财政规定开据收据,严格审查数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1
事后监督监督当事人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1
服务电话:0375--5161157      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投诉机构:郏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75-5165882
受理地点:郏县行政路东段东城街道办事处东邻郏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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