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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岗位职责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8

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公示

、内设机构

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本单位事务工作;负责起

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请示报告、情况汇报等;负责会务、文

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政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法制室。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执法工作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协助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执法证件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诉讼应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检查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

(三)财务装备室。负责年度经费预算编制、报批和执行工作;负责资金、票据的管理使用以及财务报表、数据的统计上报和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发放代缴工作;负责办公设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

(四)科技信息室。负责交通运输科技执法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执法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执法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的受理、转办、回复工作;负责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执法协调室。负责执法日常业务的安排部署和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县级部门的执法业务衔接;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全局性交通运输执法政策、工作部署和统计工作的落实;负责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执法风纪的检查工作;负责受

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党组织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下设机构

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以下机构:

)源头执法中队。负责县域内货物源头治超和监督审核;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检查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动执法一中队。负责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处理区域性突发事件;负责实施重大执法活动,承担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任务。

(三)机动执法二中队。负责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负责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处理区域性突发事件;负责实施重大执法活动,承担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任务。

(四)路政执法中队。负责县域内国省县乡公路路域环境监督检查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客运执法中队。负责客运、出租车、驾培、汽车维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海事执法中队。负责县域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水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交通工程质量执法中队。负责县域内交通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王集超限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超限站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路面治超工作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责令、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信息,建立执法文书档案等工作。

(九)安良超限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超限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路面治超工作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责令、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信息,建立执法文书档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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