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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标准
发布日期:2025-01-15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规划建设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

的通知

各县(市、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帮助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群众自 觉守法,结合《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 量标准(试行)》,市局梳理制定了《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规划建设违法免责清单》(见附件1),现将清单予以公 布。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服务型执法工 作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方法,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签署承诺书(见附 件2),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IM 2IM 4附件:1、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            违法免

责清单

2、承诺书

2

图片 1

附件1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违法免责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免于处罚情形

1

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助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通 知后,超过3天未停止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提供相关 服务或者施工作业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助拆除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设施通知后,超过3天未停止为违法建筑物、构筑

物、设施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施工作业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到位

2

出租、出售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到位

3

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停车场等公 共服务设施)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使用性质或者用途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到位

附件2

承诺书

编号:

IM 8

你局执法人员                 日的监  督检查中发现我(单位)存在                 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已向我(单位)进行了相关告知和批评教育,并要 求我(单位)予以改正。

我(单位)对以上情况确认无误,并自愿承诺:

1、立即予以改正

2、在       日前改正,并将整改情况说明及 相关证明材料送达你局。

若我(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附: 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执法部门和当事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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