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次/年 | 检查方式 |
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十五条;《人力资源场暂地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检查 |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2.实名制管理情况检查;3.工资按月发放情况检查;4.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使用情况检查。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公司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3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技工院校监督检查 | 1.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情况;2.日常办学情况;3.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情况。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技工院校 | 30% | 2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4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民办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活动检查 | 1.职业培训活动依法开展情况;2.日常办学情况。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民办培训机构 | 20% | 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5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 1.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情况;2.是否具备相应条件;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报告情况;4.依法开展劳务派遣情况;5.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情况。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 5%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1.工作时间执行情况;2.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情况;4.工作岗位和工时安排等情况。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企业 | 10%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7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情况;2.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情况;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情况;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情况;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7.社会保险登记情况;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人社部门 | 一般检查 事项 | 用人单位 | 5% | 根据工作需要或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