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言谈举止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对来访群众要做到用语文明、耐心解答,并认真做好接待咨询记录,对疑难、重大、紧急事项及群体性来访事件在接待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局汇报,做好应急处理,对来访群众咨询的问题,若不能当场答复,应当约定时间进行答复,回答问题应当及时、准确、严密。
2.来电必接、来访必管、来函必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服务群众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5.来访咨询人言谈举止不文明的,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和制止。
6.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