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法治型机关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股室负责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