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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材料
发布日期:2021-09-16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1)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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