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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1-09-16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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