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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5

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郏县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冬春大绿化工作会议,通报全市2023年度林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市大绿化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市大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科学绿化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3〕42号)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郏县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县政府林业工作安排,2023年11月初,县林业局着手起草该《方案》,并进行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郏县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报请县政府同意,于12月5日,以郏政办〔2023〕16号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持续开展冬春绿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生态宜居新郏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环境需求的民心工程。通过持续开展科学绿化工作,可以稳定增加全县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生态承载能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主要内容是:

2024年度共安排营造林任务8100亩。其中:山区困难地生态修复1120亩、南水北调生态保育带补植补造430亩、农田林网建设60亩、乡村绿化美化190亩、特色产业种植1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300亩。

一是制定方案阶段。对照《方案》和任务明细表,于2023年12月10日前编制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二是组织施工阶段。对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是核查验收阶段。2024年6—7月,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五、主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解决好土地、资金等问题。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造林绿化。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科学绿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估,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深入挖掘绿化潜力。科学选择绿化树种,优先选用本地苗木,多营造混交林,多栽植全冠苗,提高造林成林率。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夯实资金保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提升服务水平。引进林木新树种、新品种,提升造林质量,打造科学绿化试点。加大林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不断提升林业科技含量,助力林农增产增收。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将冬春绿化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一)解读机关:县林业局

(二)解读人:李严锋

(三)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7068688


相关文件: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2024年度冬春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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