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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11-03

一、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期间,全体政协委员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多项提案。会议闭幕后,县政府共收到县政协转来的提案103件。截至2023年8月底,所有提案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答复委员。其中,委员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且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70件(A类),占总承办量的68.06%;委员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1件(B类),占总承办量的30%;委员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2件(C类),占总承办量的1.94%。

二、细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夯实责任。县政府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督查局对今年政府系统承办的103件提案,根据涉及领域确定了50个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位副职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形成了责任清晰、任务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2.加强督查,强化落实。一是委员视察监督。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协主要领导带领部分委员与督查局一起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视察等方式,多次深入到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现场,进行调研督查。二是紧盯重点提案办理。县政协与督查局对每件重点提案都深入到办理单位进行座谈,听取办理落实情况,并深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进度,确保办理实效。三是督办查办监督。县督查局对提案办理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到有关办理单位进行督查,详细了解办理进度,帮助办理单位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办理效果。

3.加强联系,确保实效。在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对提出的提案能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争取多方支持逐步解决,通过登门拜访、专题调研、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政协委员沟通办理意见,争取委员们的理解支持,有的放矢地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如,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在办理期间逐一与委员进行充分对接,做到办理前充分了解委员意图,办理中邀请委员积极参与,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认真征求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不断提升提案办理满意率。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3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县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下,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委员们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办理复文过于简单;个别承办单位与委员见面率、回访率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找准问题症结,不断完善办理制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问题解决率和委员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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