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和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应检未检问题的整改要求,经审查决定,对补充参加年检单位的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合格的社会团体(8个)
郏县作家协会
郏县李口镇农民用水户协会
郏县红牛协会
郏县象棋协会
郏县用水户联合会
郏县砂石协会
郏县渣园乡商会
郏县龙山街道商会
二、基本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
郏县长桥镇启航幼儿园
社会组织必须依法登记并履行年检义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确属无法正常运营的,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既不注销,又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我局将做出限期整改、撤销登记等处理,并通过联合惩戒措施纳入失信行为名单。
郏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