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延伸项目运作、房地产开发及周边产业发展、城乡能源开发等,承担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任务。现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评价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人员共8人,具体岗位如下:
财务部部长1人
综合管理部办事员3人
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4人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评测(笔试、面试、经历评价)、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郏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综合部(郏县行政路与复兴路交叉口西路北)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打印《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身份照),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提供本人同底版电子照片(照片要求: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评测
评委由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公司领导班子及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测采取笔试、面试、经历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占30%、面试占40%,经历评价占30%。)
1.笔试、面试:(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灵活,结合实际、不拘一格。(2)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2.经历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相关学历条件、职业经历、专业水平、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经历评价。
(四)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经历评价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公司、县纪委监委、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考察。实行等额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考察不合格、放弃或不配合考察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评测、体检和考察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新招聘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到公司相应岗位工作锻炼3个月(期间按公司规定支付劳务报酬),岗位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为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七)待遇
薪酬待遇按公司工资薪酬制度执行(实行以岗定薪,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固定部分60%-70%)和绩效工资(浮动部分30%-40%)构成,实行宽带薪酬,根据岗位的价值进行定级套档。)。
咨询电话:0375—5551766
附件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